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做好全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产业政策的实施,搞好资源开发、扶贫开发、生产力布局、第三产业发展、城市化、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工作,引导和推进全市经济结构优化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研究分析本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政策;提出综合运用财税、信贷等重要经济手段调节经济运行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监督管理工作。
(四)提出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划与投资导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促进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安排或转报漳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接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负责平衡转报申请上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筛选全市重点项目,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或上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组织和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做好项目推介工作;组织和开展项目稽察工作;参与全市交通战备项目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开展漳州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储备、推介工作,安排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六)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场与漳州市有关的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市内供求、进出口的总量平衡及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负责市级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战略储备。
(七)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制定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全市经济工作的规章、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九)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保障工作。
(十)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制定漳州市铁路发展规划,开展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铁路项目建设的实施。
(十一)归口管理漳州市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信虔、资源、实施政府信见、上网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宏观经济信;急,更好地为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服务。
(十二)挂靠市重点项目办、经济动员办、市信息化管理办。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市政府大院1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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